有心杀贼,无力回天。
死得其所,快哉快哉。
拼音
yǒu xīn shā zéi,wú lì huí tiān。
sǐ dé qí suǒ,kuài zāi kuài zāi。
注释
- 回天:典出《新唐书·张玄素传》”张公论事,有回天之力”,喻扭转乾坤。
- 死得其所:化用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”死得其所,夫子之光”,指死有价值。
- 快哉:出自苏轼《赤壁赋》”快哉此风”,此处双关痛快与解脱。
译文
我满怀赤诚要诛灭国贼,
却终究无力扭转这颓败的苍天。
但今日之死正合我平生志向,
痛快啊!何等痛快!
背景
本诗作于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九月二十八日,谭嗣同34岁于北京菜市口刑场临刑时所作。诗人以”杀贼回天”的壮志未酬开篇,通过”死得其所”的价值确认与”快哉”的重复呐喊,在十六字中迸发出维新志士以身殉道的终极宣言,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最悲壮的精神绝响。
赏析
- 生命宣言
(1)”有心”与”无力”的理想现实冲突;
(2)”快哉”重复强化精神胜利的极致快意。 - 历史象征
(1)”贼”既指守旧派,亦隐喻封建制度;
(2)”回天”暗喻变法失败不可逆转。 - 炼字艺术
(1)”杀”字凌厉,”回”字沉重;
(2)双”快哉”如铡刀落下时的最后心跳。
评价
- 当世评点
(1)梁启超记此语:”四语震烁千古”;
(2)保守派讥”杀贼”为”狂悖”。 - 后世定位
(1)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》列为”戊戌变法精神丰碑”;
(2)鲁迅称此诗体现”中华民族脊梁式的血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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