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绝句·其一(去年渝州杀刺史)

杜甫

去年渝州杀刺史,今年开州杀刺史。
群盗相随剧虎狼,食人更肯留妻子。

拼音

qù nián yú zhōu shā cì shǐ,jīn nián kāi zhōu shā cì shǐ。
qún dào xiāng suí jù hǔ láng,shí rén gèng kěn liú qī zǐ。

注释

  1. 渝州:今重庆
  2. 开州:今重庆开县
  3. 剧:甚于

译文

去年渝州刺史被杀,
今年开州刺史又遭毒手。
这群盗贼比虎狼还凶残,
吃人血肉岂会放过妻子儿女?

背景

此诗作于唐代宗永泰元年(765年),杜甫在云安(今重庆云阳)期间。诗人听闻川东地区连发杀害朝廷命官事件,愤怒写下这组记录现实的诗篇。

赏析

  1. 社会现实的直接揭露
    “杀刺史”的重复强调,突显乱象。这种写实手法,较之委婉表达更显震撼,与《三吏》《三别》的实录精神一脉相承。
  2. 暴行程度的递进描写
    从”杀官”到”食人”的罪行升级。这种递进描写,较之平面叙述更显深刻,体现杜甫”以诗存史”的使命感。
  3. 语言风格的直白犀利
    “剧虎狼”的比喻,”更肯留”的反问,形成独特的语言风格。这种特质,既继承了汉乐府的直率,又带有杜甫特有的沉痛。
  4. 情感表达的激烈直接
    “食人妻子”的指控,毫无保留。这种情感宣泄,较之含蓄表达更显愤懑,反映诗人晚年对民瘼的深切忧虑。
  5. 结构布局的层层推进
    前二句列事实,后二句作评判。这种结构,较之平铺直叙更富批判力度,体现杜甫”即事名篇”的艺术构思。

评价

  1. 宋·黄鹤:”‘食人妻子’四字,写尽乱世惨状”(《补注杜诗》)
  2. 明·王嗣奭:”子美此作,得《诗经·硕鼠》刺世之旨”(《杜臆》)
  3. 清·杨伦:”二十八字中,字字血泪”(《杜诗镜铨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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